一、名稱及名額: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一名。
二、應徵資格:
(一)具國內外博士學位者或相當等級文憑。
★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徵才公告日止,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均可視為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
(二)非初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原 THCI Core)或 SCOPUS 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國科會研究計畫。
3.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4. 具豐富業界實務經驗,有具體成就可供審查(專業技術人員適用)。
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三、學術專長及其他需求:
(一)教育領導、教育經營與管理、科技化教學產業、幼兒教育產業等相關領域之教學經驗。
(二)具備教育產業相關主管職務之經驗。
(三)具備幼教產業之規劃執行經驗。
(四)具備教育專業技術相關研發能力。
四、應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如附件;請至教育學院網頁http://www.coe.ntnu.edu.tw/之最新消息下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專任教師申請表」檔案)。
(二)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大學(含)以上,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位證書。
(三)相關證明影本(學術研究相關佐證資料、推薦信、可開授課程科目及大綱等)。
(四)自傳(A4直式,體例不限)。
五、起聘日期:116年2月1日。
六、報名方式: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6月2日止(郵戳為憑)。
(二)以通訊方式申請,資料請寄: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收(資料請註明「應徵『教育學院專任教師_應徵者姓名』),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申請表」請務必將電子檔傳至聯絡人呂俊毅先生。電子郵件主旨:應徵專任教師_應徵者姓名;(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三)連絡人:呂俊毅;電話:(02)77493702;電子郵件:johnny@ntnu.edu.tw;傳真:(02)23949243。
七、其他事項:
應徵者請先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網站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登入應徵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