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及名額
專任教師一名,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專長領域:國際教育創新與跨域
多元/跨領域教育、教育創新、人力資源及其他教育相關領域。
三、學歷及研究條件
(一)學歷資格
具博士學位。
(二)研究條件
除具博士學位之「新進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近三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分,於 SCI、SSCI、TSSCI、EI、A&HCI、THCI(原 THCI Core,2016 年前)或 SCOPUS 收錄之期刊發表至少二篇論文。
- 近三年內主持至少二件研究計畫(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國外相當層級之國家研究補助機構計畫)。
- 近三年內出版至少一本專書或學術專著(須檢附審查意見及出版證明)。上述第(一)款論文與第(二)款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新進教師」係指自本公告刊登日起算(不含服兵役期間)兩年內取得博士學位,且自畢業後未曾於大專校院擔任專任教職者。符合本校相關規定者,得聘任為助理教授(專案)。
(三)語言能力:須精通中文或英文,並具備全英語授課專業能力。
(四)其他規定;最高學歷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授予者,須具其他大專校院專任教學或研究經驗。
四、應備文件
- 本校新聘專任教師申請表。
- 履歷表及自傳。
- 著作目錄。
- 近五年代表著作(請檢附全文)。
- 擬開設課程及課程大綱(所有課程須提供英文版大綱)。
- 曾授課程資料(請檢附課程大綱及教學意見回饋)。
- 曾主持及目前執行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核定研究計畫(如有)。
- 博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如為中華民國以外地區學校授予之學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 - 博士論文(若論文非以中文或英文撰寫,須檢附中文摘要譯本)。
五、申請期限及方式
- 收件截止日: 115 年 4 月 6 日前。
- 所有申請資料請合併為單一 PDF 檔,檔名請註明:「Application for Full-Time Faculty-姓名」。
- 請將上述資料以電子郵件附件方式寄至:loriho68@ntnu.edu.tw
郵件主旨請註明:「Application for Full-Time Faculty-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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