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5-21 【徵聘公告】誠徵短期約用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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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行政幹事/行政專員(職務代理人)

 【用人單位】教育學院

 【職務說明】

  • 資格條件
    • 工作經歷:不拘
    • 學歷:大學以上
    • 語文條件:具備英語能力中級(B1級)以上(B1級應達全民英檢中級或TOEIC 550分,【請參考CEFR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須檢附英檢證明文件或成績單)。
    • 擅長工具:Office 365
    • 其他條件: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碩士學位。
      2. 熟稔電腦文書處理、基本網路等各項操作,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公文處理為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各項教育學院國際交流活動及國際化業務
      • 協助公共事務中心校友活動業務
      • 其他交辦事項

 【其他事宜】

  • 起僱日期:自115年07月01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預計115年12月31日止。
  •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院辦公室
  • 工作待遇:按照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起薪。

 【檢附資料】

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

  • 履歷表(需含正面照片)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英語及其他外語能力證明
  • 自傳
  • 相關證明個人工作能力文件影本
  • 如為身心障礙身分,請註明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應徵方式】

  • 應徵資料請於 115年6月 21日(日)前以電子郵件檢附相關文件之 PDF 寄至:danielmack@ntnu.edu.tw,請註明應徵教育學院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亦可紙本寄達

「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以郵戳為憑)

  • 本案聯絡人:馬繼孔行政專員;電話:02-7749-5465

 【備註】

  1. 簡歷表之撰寫表格請至下述網址下載:http://hr.ntnu.edu.tw/download/d1-8-12.odt
  2. 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進行面談與筆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
  3. 本聘案增列備取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 2 個月,俾利後續遞補作業。
  4.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缺,預計自即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之前一日止。
  5. 另依本校 108 年 1 月 30 日師大人字第 1081001592 號函示,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 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